沧州师范学院
2013年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切实提高我院安全稳定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沧州师范学院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西峰 刘树桢
副组长:赵铁生 马玉华 庞若通
成 员:史凤强、赵振岗、商隶君、韩希民、赵印岐
李金鑫、王秋平、陈桂清、袁灵芬、王俊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主任由史凤强同志兼任
三、工作要点
1、切实提高认识。要以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对安全稳定问题一定要有敏锐性,见微知著,务必做到警钟长鸣,不容有丝毫的侥幸和懈怠,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2、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全院教职员工要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对岗位视野内的安全稳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有岗即有责,失责即失岗。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政治辅导员尤其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3、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坚持和完善校系两级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承诺制度,建立追责机制,对责任事故的处理,按上级要求实行“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充分吸取不放过。
4、集中开展一次以安全咨询服务、安全事故警示、安全文化教育、应急预案演练、馨园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6月份定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学校据此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各系部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保证效果。切实落实好我院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